青联章程

当前位置:首页  青联风采  青联章程

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是全校青年教授自愿结合的学术团体(以下简称青联)。

二、 青联的宗旨

加强全校青年教授(正副教授)之间的沟通和了解,营造积极进取、活跃开放的学术氛围,促进校际、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加深青年教授之间的友谊,为青年教授的成长创造条件,使青年教授将自身的发展与学校的发展目标更加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努力。

三、 青联的工作任务

1.推进校内外、国内外青年教授的科研、学术活动,定期组织和举办学术报告和科研讲座,促进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

2.开展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交流合作活动。

3.关心青年教的成长,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为会员创造学术交流的良好环境,组织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联谊活动。

4.促进青年教与校领导及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及时反映青年教的意愿和对学校和建设性意见。

四、青联挂靠校科协。

五、青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六、组织机构

本会的领导机构是青联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包括青联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学院分会长。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一半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决议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制订、修改青联章程;

3.筹备召开下届会员代表大会。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七、组织构架

1.各学院青年教授自行成立院青年教授联谊分会。

2.院青联成员确定各院青联会长1名,是否设置副会长由各院青联成员自行决定,院青联会长负责组织本院青年教授学术交流活动,负责联络本院青年教授参加校青联活动;

3.校青联设资深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资深秘书长、秘书处、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一届任期1年,可连任至40岁为止。

4.常务副会长为下一届会长人选。

5.资深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资深秘书长、秘书处、常务副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校青联常委会,负责组织校级青年教师学术交流联谊活动;

6.校青联常委会可自行制订学术活动计划并报校科协,或与校科协共同制订活动计划。

八、青联会长换届选举

1. 各青联分会可推荐1名会长候选人,通过分会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2. 校青联常委会可推荐会长候选人1-2名。

3. 校青联常委会讨论、提名会长候选人。

4. 青联会员代表大会对校青联常委会关于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 科协与校青联之间权利与义务:

1.校科协为校青联提供活动场所及学术交流活动等经费支持;

2.校青联常委会有义务协助校科协组织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

3.校青联需定期将活动简报通报校科协;

4.在对外交流合作时,特别是与企业交流时,如需要,科协可出面协调并组织。

十、本章程经第青联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南航科协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