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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213  作者: 南航科协  来源: 南航科协  审核:冯绍红

各单位:

为秉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结、俭朴、唯实、创新”之校风,激励在校师生创新思维,培养创新意识,弘扬创新文化,提高创新能力,我校校友蔡奎先生2013年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专项奖励基金,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教师。

二、奖项设置及推荐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设“问天”创新奖、“青年学者”创新奖和“群星”创新奖三类奖项。

(一)“问天”创新奖奖金总额为20万元,授予取得突出创新成就的在校教师。奖项设置为12项,也可设提名奖,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911日(含)以后。

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和产生显著影响;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显著彰显创新文化、提升学校声誉,创造了重要社会效益。

(二)“青年学者”创新奖奖金总额为5万元,授予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创新成绩突出的青年学者,奖项设置为5项。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911日(含)以后。

(三)“群星”创新奖奖金总额为45万元,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各领域的创新成果。奖项设置如下:

创新大奖12项,奖金总额为10万元,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

创新奖10项,每项奖金为30000元。

提名奖10项,每项奖金为5000元。

为鼓励原创,奖励创新,“群星”创新奖将对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的原创、确实具有潜力的创新项目将给予特别关注,以鼓励其获得更大的创新成果。

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推荐材料将分别评审,其中本科生获奖项目数不低于本年度“群星”创新奖获奖项目总数的50%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创新奖的候选人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统一推荐

(二)推荐方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推荐表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三)已获得过创新奖奖励的创新成果不在2024年度创新奖评选范围。

(四)“问天”创新奖和“青年学者”创新奖不得兼报。

(五)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创新奖评选工作分为推荐、提名和评审三个阶段。

(一) 118日前,提交推荐材料。

(二) 11月中旬,提名组对推荐材料进行提名,并将提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 11月中下旬,专家组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获奖结果。

(四) 12月上旬,颁奖。

五、其他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工作,由单位组织统一于2024118日前将候选人有关材料通过以下方式报送:

(一)校内各单位对材料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由学院按照申报类别进行分类汇总后提交,需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推荐表(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创新奖-姓名-学号/工号-所报奖项”。

(二)提供必要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创新奖佐证材料-姓名-学号/工号-所报奖项”。

(三)请各单位于118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x@nuaa.edu.cn纸质材料签字加盖校内单位公章后报校科学技术协会615办公室。

联系人:吉嘉慧朱许君

电话: 84895802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办法.doc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推荐表.docx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汇总表.xlsx

 

 

 

                        校科协    党政办/发展联络部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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