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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浏览次数:213  作者:科协办公室  来源: 南航科协  审核:冯绍红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精神,省科协发布了《江苏省科协关于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人选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中国科协依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和高校科协推荐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在读博士生入选本计划,依托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进行托举培养,通过组织吸纳、安排学术兼职、支持学术论文发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开展出国(境)访学等方式,促进博士生能力提升。托举期不超过2年。

二、支持对象和遴选条件

专项计划支持对象为学籍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日制高年级(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博士研究生,遴选条件包括: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 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按申请年 8  31 日实足年龄计算);

(四)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五)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六)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七)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 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 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渠道

专项计划支持对象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渠道为中国科协确定的试点高校,我校作为试点高校可向省科协推荐20名人选。组织推荐与自荐二者互斥,候选人应选择其中一个渠道申报。

四、程序步骤

1.候选人登录系统并进行账号注册: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选择“候选人”角色;

2.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模版见附件)并上传附件材料。

3.通过组织推荐的填写由高校科协提供的“推荐码”,我校推荐码为:C1E8EA

4.自荐的请致电025-86670830(顾主任),领取省科协“推荐码”,并于1010日前完成提交。

5.填报时需选择1-3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五、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可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请于2024106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并将推荐表、汇总表发校科协邮箱。校科协将于108日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未通过校内评审的,可以选择自荐方式申报。

 

联 系 人:胡百明  高清军

联系电话:84895802  84896113

   箱:kx@nuaa.edu.cn

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docx

      2.专项计划支持人选汇总表.xlsx

      3.关于印发《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校科协

20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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