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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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价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浏览次数:213  作者:胡百明  来源:科学技术协会  审核:高清军

各相关单位:

近日,接中国科协人才中心《关于商请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奖励评价专家的函》,邀请我校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库评价专家。为组织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

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库用于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光华工程科技奖推荐,国家工程师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最美科技工作者等评审工作

、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1.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至少应满足以下项条件: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二名完成人)。

3)担任全国学会(或全国行业协会)理事或分支机构委员,或担任省级学会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省级科协全委会委员、地市级科协常委,或担任高校科协委员会委员。

4)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5)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项目。

6)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满足创新性、战略性、引领性、突破性的要求,有利于开辟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已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于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1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周岁以下(19781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专家。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三、专家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审工作。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自愿选择是否参与评审工作。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根据有关规定,获取劳务报酬等。根据评审工作质量,经专家本人同意后,由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推荐至有关单位作为专家。

(二) 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做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推荐工作流程

推荐工作采取线上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注册

专家本人在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实名注册需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的三要素验证

填报信息

“评价专家征集”项目中进行诚信承诺,填写个人简要信息、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推荐码我校推荐码为0948D4等有关内容。曾使用过系统的专家无需重复注册,请通过“手机短信”或“账号密码”方式直接登录系统。

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在线对专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其他说明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22年和2023年已被推荐的专家无需再次推荐。通过我校往年已推荐的专家名单可在各单位科研秘书处查询,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专家,可登录系统查看是否已被推荐。

 

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应推尽推”。各单位根据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2023 1231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人:胡百明  高清军

联系电话:84895802  84896113 132188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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