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秉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结、俭朴、唯实、创新”之校风,激励在校师生创新思维,培养创新意识,弘扬创新文化,提高创新能力,我校校友蔡奎先生2013年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专项奖励基金,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教师。
二、奖项设置及推荐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设“问天”创新奖、“群星”创新奖和“青年学者”创新奖三类奖项。
(一)“问天”创新奖奖金总额为20万元,授予取得突出创新成就的在校教师。奖项设置为1~2项,也可设提名奖,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8年1月1日(含)以后。
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和产生显著影响;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显著彰显创新文化、提升学校声誉,创造了重要社会效益。
(二)“群星”创新奖奖金总额为45万元,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各领域的创新成果。奖项设置如下:
创新大奖1~2项,奖金总额为10万元,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
创新奖10项,每项奖金为30000元。
提名奖10项,每项奖金为5000元。
为鼓励原创,奖励创新,“群星”创新奖将对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的原创、确实具有潜力的创新项目将给予特别关注,以鼓励其获得更大的创新成果。
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推荐材料将分别评审,其中本科生获奖项目数不低于本年度“群星”创新奖获奖项目总数的50%。
(三)“青年学者”创新奖奖金总额为5万元,授予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创新成绩突出的青年学者,奖项设置为1~5项,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1月1日(含)以后。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创新奖的候选人通过以下方式推荐:
1.校内单位推荐;
2.所在学科或领域内两位教授专家联名推荐;
3.青年学者创新奖由校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推荐。
(二)推荐方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推荐表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三)已获得过创新奖奖励的创新成果不在2023年度创新奖评选范围。
(四)“问天”创新奖和“青年学者”创新奖不得兼报。
(五)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创新奖评选工作分为推荐、提名和评审三个阶段。
(一)11月6日前,提交推荐材料。
(二)11月中旬,提名组对推荐材料进行提名,并将提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11月中下旬,专家组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获奖结果。
(四)12月上旬,颁奖。
五、其他
请各单位及专家积极组织推荐工作,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候选人有关材料通过以下方式报送:
(一)校内单位推荐、专家联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由各候选人所在学院党政办公室汇总申报,校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由校科学技术协会汇总申报。
(二)需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原始文档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命名格式为“创新奖-姓名-学号/工号-所报奖项”。
(三)请各单位于11月6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x@nuaa.edu.cn,纸质材料报校科学技术协会615办公室。
联系人:朱许君、付春兰
电话:025-84895802
党政办/发展联络部 校科协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