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航学字〔2023〕13号《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航空航天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名奖项与范围
学会科技奖下设科学技术奖和青年科学家奖两个子奖项。
(一)科学技术奖
1.提名范围
学会科技奖奖励在完成以下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在航空航天科学基础性技术(含技术基础及质量管理)研究中取得成果;
(2)在航空航天及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和航空航天产品开发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取得成果;
(3)在航空航天科学技术普及中取得成果。
2.提名要求
(1)提名项目已获得鉴定、验收等第三方评价,需要我会组织专家鉴定的及时联系我会;
(2)凡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社会力量设奖项目,一般不再被提名本奖;
(3)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4)科学普及成果有广泛社会效益的相应证明(科普作品公开出版两年以上);
(5)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青年科学家奖
1.提名范围
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奖励在航空航天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候选人具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②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③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或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4)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5)提名人不能同时作为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和青年科学家奖候选人。
二、提名途径
学会科技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候选项目(人)由以下渠道提名:
(一)个人提名
以下每位提名人可提名1个项目和1名候选人
1. 学会常务理事;
2.3名学会理事/监事联名,1人为主提名人。
(二)单位提名
以下每个提名单位可推荐2个项目和2名候选人
1.专业委员会;
2.入会三年及以上单位会员。
三、提名材料
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签字)版本1份。材料包括:
1.推荐表(附件1或附件2)
2.推荐材料非密证明1份(附件3)
四、推荐要求
学校可以提名2个项目和2名候选人。
请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项目和1名候选人,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科协邮箱,其他材料待评审后再报送。校科协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4895802
邮箱:kx@nuaa.edu.cn。
附件:
校科协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