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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国光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228  作者:南航科协  来源: 中国光学学会  审核:冯绍红

截止日期:9月20日    

根据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工作安排,以及《中国光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学会于近日启动2023-2025年度中国光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会议按规定议程进行,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积极投身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临床案例、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适当向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团队的青年成员倾斜。

本届项目拟资助培养1名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被托举人)作为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给与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资助周期为3年。

申报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学习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三)32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含);

(四)申报人应为中国光学学会会员;

(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六)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二、提名方式及推荐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推荐: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或青年工作委员会或具有光学、光学工程及相关学科博士点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可分别提名2人。

2.专家推荐:光学和光学工程相关领域院士或学会会士可提名1人。

(二)提名要求

每位申报人须获得3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其中至少2位同行专家与申报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至少1名专家承担指导、托举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其填写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

三、申报流程

请申报人于2023年9月20日前填写《中国光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表》(附件1)word文件和盖章扫描pdf文件、《中国光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签字盖章后的《中国光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表》原件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寄送至中国光学学会,逾期不予接收。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瑞卿,熊玮

联系电话:010-62103275, 010-62103292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201

电子邮箱:cosoffice@cast.org.cn

附件:

1.中国光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表2023-2025.docx

2.中国光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2023-20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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