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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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五届南京市 “十大科技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次数:239  作者:南航科学技术协会  来源:南航科学技术协会  审核:冯绍红

截止日期:2023年5月14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高校科技人员均可申报。

往届“十大科技之星”获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参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学风正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11日以后出生),截止到20221231日在南京工作两年以上。

(三)科技成果以近五年(2018-2022年)在国内取得为主,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获得南京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

5.在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非共识性人才。

三、推荐渠道

(一)组织推荐

我校科协可推荐1名候选人。

南京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各团体会员与相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提名推荐本学科领域的申报人选。

(二)个人推荐

1.在宁两院院士、在宁担任省科协常委和担任市科协副主席的专家可单独提名推荐本学科领域的申报人选。

2.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委员可单独提名推荐本领域的申报人选。

3.三名(含)以上同领域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可联名提名推荐本学科领域的申报人选。

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申报要求及有关事项

学院(研究院)推荐1名候选人,并514日前将申报推荐表、申报人事迹摘要表、申报推荐汇总表等电子文件发科协邮箱kx@nuaa.edu.cn。校科协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1人。

 

附件1.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2.申报人事迹摘要表.doc

附件3.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宁科协〔2023〕48号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联系人:胡百明   高清军

电话:84895802   13218880806(同微信)

邮箱:kx@nuaa.edu.cn

 

 

       

                      校科协

                       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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