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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浏览次数:281  作者:胡百明  来源:校科协  审核:冯绍红

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科协发〔202337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23年度资助对象为100名,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实施时间从202371日到2025630日,为期2年。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须为江苏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省、市、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会员,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会员;

(三)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6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六)能够积极参与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政治引领培训、学术交流等相关活动。

三、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

四、推荐渠道及有关事项

(一)各设区市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候选人,名额为 6 名;

(二)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名额为 1 名;

(三)部属、省属本科院校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1 名。其他省属专科院校、市属高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企业(园区)等单位的候选人由所在地的设区市科协统一推荐。

请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于416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候选人汇总表发送至校科协邮箱。校科协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胡百明 高清军

联系电话:84895802 13218880806

邮箱:kx@nuaa.edu.cn

 

附件:

1.2023年托举工程申报表(样表).docx  

2.江苏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汇总表.xlsx

3.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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