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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届中国航空学会“李明英才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浏览次数:255  作者:胡百明  来源:科学技术协会  审核:冯绍红

各相关单位:

近期,中国航空学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航空学会李明英才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长期从事航空航天领域制导、导航与控制研究且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的杰出人才,具有中国国籍且为中国航空学会会员(会龄五年以上),积极参加中国航空学会及中国航空学会制导、导航与控制分会的活动。

(二)推荐评选名额:按照《中国航空学会李明院士人才基金章程》规定,李明英才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获奖者不超过2名,同一年度同一单位获奖者不超过1名。李明英才奖称号对被授予者只授一次,为终身荣誉。

二、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航空航天制导、导航与控制前沿创新和科学研究中,取得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发展;

(二)在航空航天制导、导航与控制关键技术和工程应用中,取得突破性成果或推动技术进步;

(三)在航空航天制导、导航与控制的国防科技教育或工程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

评选范围不包括学会各级组织专职工作人员。

三、推荐和评审程序

(一)被推荐人须经两名不同单位的中国航空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制导、导航与控制分会委员提名推荐(名单见:http://gnccsaa.buaa.edu.cn)。每位分会委员每年度最多提名推荐一人。所有被推荐人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推荐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二)被推荐人向李明院士人才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中国航空学会科技人才部)报送推荐材料,提交的所有材料不得涉密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三)李明院士人才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相关人选事迹在中国航空学会网站、中国航空学会微信公众号、中国航空学会制导、导航与控制分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最终获奖人选由中国航空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推荐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登录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励平台https://jl.csaa.org.cn(建议使用 chrome 内核浏览器)网上填报信息,并于2022523日前将系统生成的《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科协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1人。

联系人:胡百明  高清军

联系电话:84895802  84896113

邮箱:kx@nuaa.edu.cn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航空学会“李明英才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航学字[2022]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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