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弘扬中国工程院李明院士高尚的学术品德和严谨的治学精神,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航空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进一步推动中国航空航天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创建空天强国,2019年2月21日中国航空学会九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设立“李明院士人才基金”,明确设立“李明英才奖”。现将第一届“李明英才奖”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长期从事航空航天领域制导、导航与控制研究且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的杰出人才,具有中国国籍且为中国航空学会会员(会龄五年以上),积极参加中国航空学会及中国航空学会制导、导航与控制分会的活动。
(二)推荐评选名额:按照《中国航空学会“李明院士人才基金”章程》规定,“李明英才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获奖者不超过2名,同一年度同一单位获奖者不超过1名。
“李明英才奖”称号对被授予者只授一次,为终身荣誉。
二、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航空航天制导、导航与控制前沿创新和科学研究中,取得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发展;
(二)在航空航天制导、导航与控制关键技术和工程应用中,取得突破性成果或推动技术进步;
(三)在航空航天制导、导航与控制的国防科技教育或工程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
评选范围不包括中国航空学会各级组织专职工作人员。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推荐和评审程序
1.被推荐人须经两名不同单位的中国航空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制导、导航与控制分会委员提名推荐(名单见:http://gnccsaa.buaa.edu.cn/)。每位分会委员每年度最多提名推荐一人。被推荐人须经学校同意,推荐材料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被推荐人向李明院士人才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中国航空学会科技人才部)报送推荐材料,提交的所有材料不得涉密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3.李明院士人才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相关人选事迹在中国航空学会网站、中国航空学会微信公众号、中国航空学会制导、导航与控制分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最终获奖人选由中国航空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
(二)推荐评选要求
1.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以航空航天制导、导航与控制领域杰出人才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推荐出来的杰出人才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业界公认。
4.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奖励和表彰
(一)中国航空学会授予获奖者“李明英才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并在有关媒体宣传获奖者事迹。
(二)中国航空学会将在学会重大活动中进行颁奖表彰。
(三)制导、导航与控制分会将依据排名推荐学会及相关部门有关人才奖项。
五、推荐材料
请各申报人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校科协办公室(综合楼615室),逾期不予受理。
《中国航空学会“李明英才奖”推荐表》一式20份(其中原件1份)。《推荐表》请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简单装订即可。
(2)“李明英才奖”被推荐人信息采集表电子版1份;采集表中所填信息应与推荐表信息保持一致。
(3)保密审查证明纸质件(由学校保密处盖章出具)1份。
(4)证明材料纸质件1套(建议提供目录)。包括: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著证明材料;主要科技成果列表;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联系人:胡老师 15250995556
校科协
2021年8月14日